首先,唱片公司考核是否應該簽約歌手的條件有:歌手形象、是否是原創(chuàng)型歌手、知名度、唱功、個人背景、地域等主要問題,其中形象俱佳與原創(chuàng)型歌手是成功簽約的優(yōu)勢,但是好多公司都不認可,詞曲編、錄音縮混唱據(jù)說都很牛是無所不能的歌手,還有一些固執(zhí)己見認為自己詞曲都會寫,唱的也牛的人才。
最有可能與唱片公司簽約的條件是歌手本身的知名度,作為一個公司最根本的目的是賺錢,如果簽約的歌手是一張白紙,那么動輒幾十萬上百萬,甚至千萬的形象、服裝、造型、歌曲制作MV拍攝、藝人培訓等各個方面需要公司大量的投入,風險極大,同時除了這種硬件投資外,還需要很長一段時間對歌手宣傳推廣,少則半年多則無限期,而最終歌手沒有做火,那么公司將損失巨資,而且這些年歌手當中只要出名就解約跳槽獨立門戶的比比皆是,唱片公司將血本無歸。
注意:好多歌手在解約前就有所準備,提前惡意轉移財產,這種惡性情況出現(xiàn)也使得現(xiàn)在唱片公司投鼠忌器,造成惡性循環(huán),使得的唱片公司不敢輕易簽約沒基礎的新人。反之唱片公司如果簽約一個已經(jīng)有一定知名度的歌手,本身歌手就可以有演出收入,加上歌手守規(guī)矩,公司風險相對就會很低,與這樣的歌手簽約公司或許拿出一定的簽約費用,這種投入將很快就會收回,所以目前的唱片公司更熱衷于這類小有名氣的歌手簽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