設計、研發(fā)、生產、銷售和集成:通用訓練裝備器材、實兵交戰(zhàn)訓練系統(tǒng)、訓練模擬器材、訓練信息系統(tǒng)、靶標與靶場、無人駕駛平臺、訓練仿真模型、管理信息系統(tǒng)、后勤保障裝備、通訊設備、安防與消防器材、救援與救生裝備、防險和防護器材、方艙、傳感器、藥品檢測設備、警用裝備及防暴器材(僅限警用的社會公共安全防范產品,不含武器裝備等需經前置許可的項目)、建筑裝飾材料(不含危險化學品);機電產品;靶標靶場、模擬戰(zhàn)場環(huán)境、建筑裝修裝飾工程、建筑工程施工;智能無人飛行器、激光儀器、紅外器件研發(fā)、生產與銷售;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(但涉及前置許可、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)。法律、法規(guī)及國務院決定未禁止且未規(guī)定的許可項目自主選擇;應經許可的,憑有效許可證件或批準證書經營。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)